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

第五屆SBL總冠軍賽第五場--一場差點被裁判毀掉的好比賽


裕隆在一勝三敗退無可退的劣勢下
靠著陳信安發瘋似的39分大反撲 終於以87:85兩分險勝台啤

首先講陳信安 去年應該是他重回SBL第一個球季
但是不知道是怎麼樣 去年打得荒腔走板
三分球亂投一通 招牌切入動作不見了 連最容易把握的罰球都投得二二六六
去年被大部份的球迷(包括我)幹翻天了
今年他似乎也痛定思痛 開始找回以往"空中飛人"的打法
季賽把損兵缺將的裕隆帶到今年第一 今年的MVP應該是跑不掉了
但是能不能拿到總冠軍賽MVP? 看來他還要想辦法多拼兩場XD

台啤今天打得也不差 雙方三分球命中率高得不像話
裕隆三分球投24中13 台啤投31中15 一場很好看的比賽
不過我最想幹譙的是此役裁判
比賽剩最後幾分鐘就應該將比賽交給球員決定
而不是吹一些可能會重大影響比賽的犯規
A.林志傑在發球前被陳志忠犯規 裁判給予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這球根本沒那麼嚴重好吧 結果讓台啤一口氣拿五分
B.但台啤在執行罰球之時 讓許皓程上罰球線罰球 第一罰不進
此時發生主罰球員錯誤 (因為違反運動道德應該由被犯規球員執行罰球)
籃球規則上有說明 這是得予更正的錯誤
規則44..2.7 發生錯誤的罰球應該被取消 球權應交給對隊在罰球線延伸線發球
所以應該是裕隆隊的球 結果還叫林志傑重罰兩球


國內裁判的素質看來不管是棒球或是籃球都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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